設置於道路中凸起區域(如公共設施帶、交通島)或人行道邊緣的設施,屬於無筋混凝土構件,其主要功能包括:
- 排水控制:引導與集中雨水排放。
- 路面邊緣指示:明確區分道路使用界限。
- 縮減路權用地:限制不當道路使用,提升安全性。
- 道路美觀:改善道路景觀,增添設計美感。
- 人行道邊緣指示:為行人提供行走引導及保障安全。
- 降低維護需求:提升使用壽命,減少維修頻率。

圖片來源:和豐石材有限公司
工程用途
使用焚化再生粒料製作緣石需遵守以下規範:
- 工程管制申請:
- 必須向粒料產生地的地方環保局申請工程管制編號。
- 該機關核發後需副知使用地的地方環保局。
2. 產品品質要求:
- 符合工程主辦機關的技術規範。
- 符合環境部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》中的環境品質標準要求。
使用區域與限制
依據《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》,焚化再生粒料製成的水泥製品若應用於緣石,需根據區域情況遵守不同的環境標準:
- 環境標準:位於下列地點時,產品需符合第一級環境標準:
-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:包括飲用水水質保護區、取水口、及水庫集水區。
- 自然與生態保護區:如自然保留區、自然保護區、重要濕地、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其棲息環境。
- 特定分區土地:包括都市計畫法下的農業區、保護區,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中的農牧用地、林業用地等。
- 國家公園區:國家公園法劃定的保護區域內,經管理機關認定為限制用途的土地範圍。
2. 非上述地點
- 若使用於上述地點以外的區域,產品需符合第二級環境標準。
緣石作為道路與人行道邊緣的重要配套設施,其製作材料若採用焚化再生粒料,不僅需滿足技術要求,也需符合使用區域的環境保護標準。合理規劃與應用這些設施,不僅能增強道路功能,還能推動廢棄物資源化,實現永續發展的目標。